赣商总会自律公约

 

第一章    

       第一条  为充分发挥赣商总会的自律功能,维护本会良好的社会形象,规范会员的生产和经营行为,引导广大赣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,推进赣商事业高质量发展,特制定本公约。
       第二条  本公约适用范围是赣商总会自身及所有会员,倡议广大赣商企业和各地江西商会自愿加入并遵守本公约。
       第三条  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:规范合法,诚实守信,自我约束,健康发展。
       第四条  鼓励本会会员对本公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 

第二章  自律条款


       第五条  本会严格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国家政策和《赣商总会章程》,依法办会,民主办会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

       第六条  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本会的高质量发展。
       第七条  本会坚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形成以《赣商总会章程》为根本制度,包括党建、人事、财务、会员服务、运行管理、业务开展等内容在内的基本制度,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相互衔接、相互贯通、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。
       第八条  本会坚持服务为本的原则,持续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,积极为会员、为行业提供有价值的服务;切实保护会员权益,反映行业诉求。
       第九条  本会坚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原则,不强制入会、阻碍退会;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。
       第十条  本会坚持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,落实收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,规范会费、经营服务性收费、接受捐赠等收费行为,主动向本会会员和社会公开服务内容、服务方式、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,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。
       第十一条  本会坚持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建设,营造健康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,构建和谐行业关系;鼓励、支持企业开展合法、公平、有序的行业竞争,反对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,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。
       第十二条  本会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积极协调社会资源,争取有关部门支持,推进行业改革,推动行业进步,力促赣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       第十三条  本会会员应建立自我约束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监督的机制,树立底线意识、合规意识、风险意识、诚信意识,积极协助政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。
       第十四条  本会会员应依据法律、法规、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,防止各类违规违法经营事件的发生。
       第十五条  本会会员应自觉维护行业市场秩序和信誉,营造公平竞争和互利共赢的市场环境。经营过程中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,不捏造、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,不通过缔结垄断协议,挤压、限制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。
       第十六条  本会会员应严格遵守《劳动法》,做到依法用工,构建和谐劳资关系,维护员工权益,保持企业稳定发展;加强行业人才培养,重视员工技能培训,不断提高员工素养,增强企业凝聚力。
       第十七条  本会会员应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,自觉遵守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,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,积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。
       第十八条  本会会员应拥护《赣商总会章程》,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,支持本会的发展建设,不冒用、滥用本会的名义从事自身的经营活动。
 

第三章  公约执行

       第十九条  本会负责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本公约,对本会会员执行本公约进行引导和督促。
       第二十条  本会自觉接受本会会员、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       第二十一条  本会会员应遵守并履行本公约各项条款。对违反本公约的会员,本会将按章程规定采取不限于警告、行业内通报批评、公开谴责、暂停行使会员权利、取消会员资格、向有关部门通报等惩戒措施。
       第二十二条  对长期遵守本公约,履行会员义务,承担社会责任,在行业内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,本会将给予通报表扬,并通过本会官网向社会公布。
 

第四章    

       第二十三条  本公约经赣商总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,正式实施。
       第二十四条  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,经本会理事会成员共同研究,可对本公约进行修改,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       第二十五条  本公约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。

 

 

 

赣商总会

2023年12月26日

 

 

 

 

赣商总会职业道德准则

 

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规范企业行为,加强企业自律,维护从业人员权力,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,提升企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,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求和赣商总会章程,特制订《赣商总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(试行)》。

第一条:爱岗敬业、遵纪守法。会员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在国家法律、法规授权和行业主管机关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。做到合法经营、依法纳税、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,要用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自觉维护企业名誉。

第二条:诚实守信、服务至上。坚持公平交易原则,重合同、守信誉、公平竞争,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理念,提供优质高效服务,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,绝不损害客户利益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。

第三条: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,积极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,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循环经济,注重环保、安全生产、节能减排、低碳经济,推进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,努力促进会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第四条:以人为本,充分保护并发挥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,尊重员工合法权益。鼓励职工技术创新和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,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,积极开展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、职工教育,建设企业文化,铸造企业精神,不断提高会员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
第五条:承担社会责任,履行应尽义务,积极参与公益、慈善事业,发挥爱心,扶弱帮贫,奉献社会。

第六条:赣商总会负责本《准则》的制定、实施、监督、检查和管理工作。

第八条:本《准则》经赣商总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,正式实施。

条: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,经本会理事会成员共同研究,可对本准则进行修改,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    条:准则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的理事会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赣商总会

2023年12月26日